
根据《宁波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23〕65号)要求,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资料审核,统一面试程序。根据综合情况拟聘用刘淑窕为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办公室行政人员,特此公示。
1、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反映,
邮箱:nddh@nbu.edu.cn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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