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关于申报2025年自设课题的通知
2025年03月13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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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水平,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根据省社科联加强有组织科研的要求,经前期研讨和征求意见,2025年度项目申报以选题指南(附件一)为主题来填写。

二、课题级别和立项

1.本次立项课题为研究院委托或自设课题,无级别。研究院根据自身建设任务与申报者的预期成果质量确定课题立项数。

2.自设课题分成重点、一般和预立项三种。预立项课题须经研究院评审后立项,办理结题手续后即可根据成果质量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原则上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期先拨付7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30%。

3.研究期限一般为立项之日起一年,但经费需要在2025年终财务结算前使用完,逾期将被收回。

4.经费将在课题负责人与研究方向、研究院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拨付。

三、申报要求

已承担研究院自设课题但未结题者或已承担2个校级自设课题均未结题者,原则上均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形式为(1)+其他任意一种,一般项目结题可以任选以下一种:

(1)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各1篇。决策建议稿须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2)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性文章1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研究报告入选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决策内参2篇或在《浙江日报》发表理论性文章2篇;

(3)完成系列丛书著作(或智库年度报告、发展报告、白皮书)1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

(4)课题负责人获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国家级重大、重点专项课题立项(内容相关);

(5)在国际主流媒体或权威刊物发表研究成果,阐释中国声音,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视频采访时长达5分钟,其他发声成果点击量需要超过10万+);

(6)通过省社科联向省委政研室《智库要报》、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等平台报送成果被整篇采用上报,或部分采用上报并获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五、成果要求

成果第一署名需标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或“浙江省海洋发展智库联盟”。

六 、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申请人于2025年3月26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寄送至东海研究院办公室(黄庆苗楼2楼205),并将电子版(包括word 版)发送至邮箱nddh@nbu.edu.cn,申请书命名为“申请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唱语 电话:0574-87609463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黄庆苗楼2楼205室

东海研究院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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