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智库建设,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水平,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开展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根据省社科联加强有组织科研的要求,经前期研讨和征求意见,2024年度项目申报以选题指南(附件一)为主题来填写。
二、课题级别和立项
1.本次立项课题为研究院委托或自设课题,无级别。研究院根据自身建设任务与申报者的预期成果质量确定课题立项数。
2.自设课题分成重点、一般和预立项三种。预立项课题须经研究院评审后立项,办理结题手续后即可根据成果质量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原则上经费分两次拨付,第一期先拨付70%,结题后拨付剩余的30%。
3.研究期限一般为立项之日起一年,但经费需要在2024年终财务结算前使用完,逾期将被收回。
4.经费将在课题负责人与研究方向、研究院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后拨付。
三、申报要求
已承担研究院自设课题但未结题者或已承担2个校级自设课题均未结题者,原则上均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形式为(1)+其他任意一种,一般项目结题可以任选以下一种:
(1)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各1篇。决策建议稿须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2)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性文章1篇(每篇不少于1500字)或研究报告入选省级(含)以上政府部门决策内参2篇或在《浙江日报》发表理论性文章2篇;
(3)完成系列丛书著作(或智库年度报告、发展报告、白皮书)1部,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
(4)课题负责人获国家级重大、重点课题或国家级重大、重点专项课题立项(内容相关);
(5)在国际主流媒体或权威刊物发表研究成果,阐释中国声音,引导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视频采访时长达5分钟,其他发声成果点击量需要超过10万+);
(6)通过省社科联向省委政研室《智库要报》、省委办公厅《浙江信息》等平台报送成果被整篇采用上报,或部分采用上报并获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五、成果要求
成果第一署名需标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或“浙江省海洋发展智库联盟”。
六 、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申请人于2024年3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寄送至东海研究院办公室(黄庆苗楼2楼205),并将电子版(包括word 版)发送至邮箱nddh@nbu.edu.cn,申请书命名为“申请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
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唱语 电话:0574-87609463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黄庆苗楼2楼205室
东海研究院
2024年3月11日
上一条: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船海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 暨东海资源环境保育与区域发展论坛·2024 (第一轮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宁波大学地理学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辅导讲座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