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2022、2023年自设项目结题说明
2023年10月20日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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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省社科联对省级重点智库项目管理要求和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东海研究院对自设项目的协议内容,对研究院2022年、2023年自设项目作出以下规定:

凡是达到原来协议中约定的结题要求的,请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没有达到结题要求,但可以达到跟结题同等替代条件的,也可以提交结题。比如一个5万元的一般项目需要获得副省部级领导人批示,按照全国影响力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中的分值是5分,一个省部级的三等优秀成果奖也是5分,一篇一区的SSCI期刊的第一署名成果也是5分,也可以算达到结题要求。其他以此类推。

所有对等成果都需要署名东海研究院,按照第一、第二、第三署名分别折算100%、50%和25%,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凡是规定以专著形式结题的重点和重大项目,必须要出版专著,不能以其他相同分值的成果来替代。

请有符合结题条件的老师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6:30前将《结题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发送至nddh@nbu.edu.cn,杨欢,635736.格式要求“2022/2023年+中心名称+姓名”。

凡是超出原先约定的结题时间而没有达到结题要求无法如期结题的项目,都按撤题处理,下一年不能再申报研究院的项目。本说明仅限于本次集中结题适用。

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东海研究院。


                                        东海研究院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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